附件:GB/T 18916.7—2014取水定额 第7部分:酒精制造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7:Alcohol production
取水定额 第7部分:酒精制造
1 范围
GB/T18916 的本部分规定了酒精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酒精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3.2
GB/T 18820 和 GB/T 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酒精制造 alcohol production
以谷类、薯类或糖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制成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的生产过程。
千升酒精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kiloliter alcohol
企业生产每千升96%(体积分数)酒精需要从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 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现有企业从江、河、湖等水体取水经直流冷却系统直接排回原水体的水量不计入取水量范围;企业 从直流冷却水(不包括海水)系统中取水用做其他用途,则该部分应计人企业的取水量范围。
4.1.2 取水量供给范围
酒精制造取水量的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包括机修、锅炉、空压站、污水处理站、循环冷 却系统、检验、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办公、绿化、厂内食堂和浴室、卫生间等)三个生产过程的 取水量。不包括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的取水量(如二氧化碳回收、生产蛋白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