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食品酒类违法占到六成
市质监局实名公布十大违法案例 食品酒类违法占到六成 本报讯(记者李婷 通讯员周杰)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就自行采购青豆虾仁分装出售;废品收购点存放大量空酒瓶用于制售假酒……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实名公布全市十大典型违法案例,涉及食品、酒类、化工产品等。其中,食品酒类违法案例占到六成。 无证分装生产食品 【案例】去年12月30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汉阳的武汉六冷商
市质监局实名公布十大违法案例
食品酒类违法占到六成
本报讯(记者李婷 通讯员周杰)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就自行采购青豆虾仁分装出售;废品收购点存放大量空酒瓶用于制售假酒……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实名公布全市十大典型违法案例,涉及食品、酒类、化工产品等。其中,食品酒类违法案例占到六成。
无证分装生产食品
【案例】去年12月30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汉阳的武汉六冷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当时,该公司正在分装生产青豆虾仁。在成品仓库内,有其分装生产的真空虾仁16件、松仁玉米30件。
经查,该公司在未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原料进行青豆虾仁、真空虾仁等速冻食品的分装生产。
【查处】该公司生产上述速冻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5586.87元。市质监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6905.87元,并处罚款43498元。
鸡胸肉“混进”烤肠
【案例】去年11月8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维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降低成本、增加口感,在产品中添加鸡胸肉、鸡皮、增量素等物质,但未在标签配料表中如实标注。
【查处】市质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25435.8元及违法生产的产品57件,并处罚款,合计391474.62元。
废品收购点制售假酒
【案例】今年1月20日,武昌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武昌区堤后街929号一家“废品收购点”进行检查,发现收购点内存放有近百件不同年限的白云边空酒(瓶)箱,另有枝江、黄鹤楼、茅台和五粮液等酒的空瓶子及包装箱。
经查,该处负责人杜杨用空瓶和假酒分装制作九年假白云边白酒204瓶,十五年假白云边白酒12瓶,货值8940元。
【查处】武昌质监分局依法没收其打胶机等制假工具和违法产品,并处罚没款计10000元。
冒用名牌活塞环获暴利
【案例】去年12月2日,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武汉市公安部门,对位于黄陂区祁家湾朝前街76号的武汉安康活塞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查获标称“CAT”、“GOGTLE”、“MAHIE”等品牌的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产品12851片。
【查处】经查证,近两年来该公司非法收入近500万元,因货值巨大,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
制售假冒伪劣聚乙烯醇
【案例】去年5月19日,市质监执法人员对江汉区华南化工原料供应站仓库及销售点进行检查,在其仓库内发现有标称“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的聚乙烯醇520袋、标称“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聚乙烯醇156袋,及元明粉和“云南云维”包装袋。
经查证,该站将购进的聚乙烯醇拆包,掺入化水的元明粉,搅拌后重新装入标称“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包装销售。
【查处】市质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22760元。
无证制售危险化学品
【案例】去年9月27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清新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制氧车间正在生产工业用氧气,气体充装站内,工人正在对外进行工业氧气的充装、销售。
【查处】经查该公司未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市质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无证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0万元。
除上述案例外,被曝光的还有汉阳区鑫兴食品厂,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生产,且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武汉市金吉旺食品厂,未经许可,生产燕窝饮品、麦片、蜂蜜制品;蔡甸张湾街刘集村一造假酒窝点,用低档绵竹大曲和白云边窖酒灌制白云边十五年陈酿、五粮液等酒;东西湖三店渡头咀46号一润滑油生产点,冒用他人商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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