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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2019-07-29约 4 分钟阅读阅读 194责编 · jiucn99

安徽抽检:3批次酒类样品不合格 商标涉及明龙、原老名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8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样品74批次,覆盖7个生产市的37家(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8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样品74批次,覆盖7个生产市的37家(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本次抽检有3批次酒类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安徽明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龍绿豆酒(绿之味),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亳州市青梅煮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老名酒(18),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安徽皖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洞藏原浆酒(16),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安徽明龙酒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光市桂花园开发区(明光市明光大道与双拥路交叉口西100)

安徽明龙酒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光市桂花园开发区

明龍绿豆酒(绿之味)

500mL/

明龙

2018-10-13

酒精度║44.6%vol39.8-41.8%vol

酒类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亳州市青梅煮酒酒业有限公司

亳州市古井镇

亳州市青梅煮酒酒业有限公司

亳州市古井镇古井大道

原老名酒(18)

450ml/

原老名

2019-01-11

酒精度║49.1%vol51-53%vol

酒类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

安徽皖品酒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古井大道16

安徽皖品酒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古井大道16

洞藏原浆酒(16)

500mL/

金财皖井坊及图形商标

2019-04-07

酒精度║43.7%vol41-43%vol

酒类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 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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