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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2026-06-08约 1 分钟阅读阅读 0来源 · 新华社责编 · jiu新闻内容经jiu翻译整理,仅供参考

商务部拟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强化溯源与防伪

商务部6月7日发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酒类经营者建立电子追溯体系,2027年前实现全品类覆盖,并加大对特供、内供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

商务部6月7日发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将迎来重大变革。

草案要求酒类经营者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到2027年前实现全品类覆盖。这意味着从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全链路可追溯,消费者可通过扫码等方式查询产品来源、流通路径等关键信息。

草案还明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电子标识义务,要求线上线下酒类销售渠道均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电子标识。同时,草案加大了对特供、内供等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业内分析认为,新规将推动酒类流通行业的规范化、透明化进程。对于合规经营的大型酒企和经销商而言是利好,而对部分违规经营的小型商家将形成淘汰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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