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31日讯 昨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公告。近期,该局组织酒类食品监督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
景洪工业园区宛娜茯酒厂 2017年03月06生产的宛娜茯酒(露酒400ml/瓶),检出酒精度值为 42. 3% vol,食品标示值规定为4 5.0~4 7.0 % vol。
此外,其生产的宛娜牌茯苓酒(露酒400ml/瓶),检出酒精度值为36.6% vol,食品标示值规定为4 1.0~4 3.0% vol。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