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临沂市2018年1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临沂好一联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三鞭酒(露酒)检出了壮阳类西药西地那非成分,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经营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没合计100082.5元。
根据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临)食药监食罚〔2018〕02号,临沂好一联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西地那非的食品三鞭酒( 露酒),依法查封158瓶涉案产品没收。流入市场71瓶,退货和损耗共6瓶,被监督抽检4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没合计100082.5元。
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