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通讯员 武睿 李榕) 2017年11月1日,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要求,依法对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进行优化,八成入境货物审单合格评定后可实现通关直放。一周以来,海沧检验检疫局按照布控要求,共对154批、重4800吨,货值达610万美元的进口酒类实施单证审核放行,在企业合格保证的基础上,审单合格的进口酒可实现报检后“秒放”。其中,质量安全水平稳定、风险等级较低的进口酒类的抽批比例最低可降至3%,大幅加快了进口酒流通速度,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在充分享受到新政通关便利的同时,进口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显得愈加重要。食品安全法要求,进口企业应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进口食品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一旦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企业应立即停止进口并依法实施召回。失信企业不仅仅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会严重受损,抽批比例和监管要求也会随之加严,根据风险等级最高可至100%。
厦门是全国重要的酒类进口口岸,海沧口岸进口量占其中的八成。作为厦门自贸区进口酒核心港区,2017年1-10月海沧口岸进口酒总量达19.1万吨,货值2.1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0%和40%,连续三年保持快速增长,有力带动了福建东南沿海地区进口酒贸易的蓬勃发展。2017年1-3季度,厦门口岸共进口酒22.6万吨,货值3.36亿美元,分别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啤酒进口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首位。随着简化检验检疫流程新政推进的逐步深入,海沧口岸酒类进口的特色优势将逐步凸显,进口酒企受惠面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