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议是中国与欧盟政府之间第一个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在地理标志产品中按照知名度、出口情况、经济效益、质量技术要求等原则,进行筛选、推荐及确认,最终对纳入协议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互认保护。产品如果能获得该协议的互认保护,将获得中欧双方政府的保护,从而成为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中欧地理标志谈判自2011年正式启动至今,双方已展开了多轮磋商,推荐产品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新一轮中欧谈判工作成功,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筛选推荐了100种地理特色鲜明、产品质量优异、市场前景广阔的地标产品参与欧盟互认。(孙洪安)
日前,中国与欧盟同时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情况进行了公示,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被纳入欧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加上被认定为中欧首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的龙口粉丝,目前烟台市已有3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