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酒与夜郎古酒业的商标纠纷仍在持续发酵,引发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11月12日至14日,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和遵义市酒业协会先后发出倡议,建议涉诉双方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放下成见,寻求和解之道,共同促进赤水河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11月12日,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发出《关于四川郎酒与贵州夜郎古酒相关纠纷案的倡议》,提出希望双方以赤水河谷发展大局着想,摒除成见,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沟通,巩固赤水河产区和酱香白酒行业有关酿造工艺、地域历史的共识,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纷争与分歧,共同促进赤水河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11月13日,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发出《关于夜郎古酒涉诉有关问题的倡议》,倡议涉诉双方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摒除成见,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沟通交流,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及所谓“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分歧。
11月14日,遵义市酒业协会在《关于夜郎古酒涉诉有关问题的倡议》,倡议涉诉双方应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消弭分歧,强化共识,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共同促进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川黔两省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等,应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开放胸怀、广交朋友、共谋发展。
此前,夜郎古酒业于11月8日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郎酒公司诉夜郎古酒业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夜郎古酒业一方被判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需向郎酒一方赔偿经济损失1.96亿元,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随后,夜郎古酒业于11月11日发表声明,就该一审判决情况进行了公开说明。基于双方和平共存20余年的事实,以及国家商标局此前对两个商标未构成近似的认定,夜郎古酒业表示对郎酒主张难以认同,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判决,夜郎古酒则发布声明表示“深表震惊与遗憾”,并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郎酒方面则回应,双方确实存在争议,但郎酒尊重法院的裁决,同时表示双方之间的沟通渠道保持畅通,对夜郎古公司的声明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