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武隆警方侦破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抓获涉案人员53名,摧毁一个辐射全国的“特供”假酒包装、生产、批发销售网络,揭开“特供”假酒黑产内幕。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场流通的“特供”“内供”“专供”酒均系非法产品。
此类假酒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有数据显示,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北京警方先后破获各类假酒案件25起,查获假酒4万余瓶、包材40余万件,其中就包括大量“特供”酒。而从此次重庆警方破获的案件来看,这些“特供”酒以普通基酒灌装,加上酒瓶和包装盒,成本也不过四五十元。同时,涉案假酒不仅在包装上非法印制了与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注册商标,而且包装上还醒目地使用了党政军机关“特供”“内供”“专供”等标识字样。可以说,制售“特供”酒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而且侵犯了正规企业的商标权和名誉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为恶劣的是,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其实早在2013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近年来,在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相关打击整治工作的作用下,制售“特供”酒泛滥势头已得到一定遏制。然而从现实看,其仍有死灰复燃风险。而为逃避监管,一些“特供”酒甚至转入“地下”销售,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也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此类假酒之所以屡禁不绝,和市场需求、消费者心理有很大关系。一方面,“特供”产品在一些圈层很受欢迎,成为一些人炫富和宴请的招牌;另一方面,有消费者出于收藏、送礼等目的,愿意花高价购买此类酒品,如此既能彰显自身实力,也能让收礼者高兴。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这些“特供”酒变成了具有社交甚至金融属性的特殊产品。造假者正是瞄准了部分消费者爱虚荣,撑面子的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制售“特供”酒。
无论以什么名义制售这类酒,其行为都贻害无穷,必须从多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其蔓延势头。首先,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假源头管控,针对“特供”酒包材集中流通区域的特点,注重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地点,以及线上渠道,通过大数据技术筛查异常的网络推销,搜集疑似造假线索,并从包装材料、商标制作、物流寄递等各个环节入手查处违法行为。
其次,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发挥作用,督促引导酒类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强化行业自律,自觉遵规守法,严格落实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对酒类包装材料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最后,消费者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充分认识到流向市场的“特供”酒只是骗人的把戏,发现相关产品要积极举报。总之,只有从消费端堵住“特供”酒的市场需求,从源头端切断其造假资源,才能让“特供”酒彻底销声匿迹。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