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GB 10343—2008食 用 酒 精 Edible alcohol
前 言
本标准3.1、4.2、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 GB 10343—2002《食用酒精》。
本标准与 GB 10343—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描述;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提高了优级产品中醛、正丙醇和不挥发物的要求;
——对检验规则作了适当的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王景胜、于秀荣、郭新光、王志强、高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343—1989、GB 1034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