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第3章、5.2、5.3、5.4和8.1、8.2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日期之后生产的葡萄酒。
本标准的定义部分非等效采用了《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 法规》(2003版)。 本标准是对GB/T 15037—1994《葡萄酒》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 GB/T 15037—1994。
本标准与 GB/T 15037—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定义的描述,参照《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 法规》(2003版)和《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 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增加了特种葡萄酒——利口葡萄酒、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产膜葡萄酒、 低醇葡萄酒、脱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的定义;
2) 产品分类,除保留 GB/T 15037—1994 中按色泽和二氧化碳含量分类外,还增加了按含糖量进
行分类;
3) 要求:
——游离二氧化硫和总二氧化硫指标按GB 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执行; ——总酸不作要求,以实测值表示,以便于葡萄酒类型的判定;
——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防腐剂限量指标;其中苯甲酸在发酵过程中可自然产生,并非人 工添加,因此规定了上限;
——规定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
4) 增加了净含量要求;
5) 检验规则中,对抽样表及其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6) 为便于对感官进行分级评价描述,特增加了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 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天国际葡萄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葡萄酒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李记明、田雅丽、王树生、朱济义、陈勇、董新义、田栖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037—1994。
萄 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葡萄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葡萄酒 wines
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3.1.1
干葡萄酒 dry wines
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4.0g/L 的葡萄酒。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 等于2.0g/L 时,含糖最高为9.0g/L 的葡萄酒。
3.1.2
半干葡萄酒 semi-dry wines
含糖大于干葡萄酒,最高为12.0 g/L 的葡萄酒。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 于2 .0g/L 时,含糖最高为18.0g/L 的葡萄酒。
3.1.3
半甜葡萄酒 semi-sweet wines
含糖大于半干葡萄酒,最高为45.0g/L 的葡萄酒。
3.1.4
甜葡萄酒 sweet wines
含糖大于45.0 g/L 的葡萄酒。
3.1.5
平静葡萄酒 still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 MPa 的葡萄酒。
GB 15037—2006
3.1.6
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 MPa 的葡萄酒。
3.1.6.1
高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大于等于0.35 MPa(对于容量小于250 mL 的瓶子 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 MPa) 的起泡葡萄酒。
3.1.6.1.1
天然高泡葡萄酒 brut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小于或等于12.0 g/L (允许差为3.0 g/L) 的高泡葡萄酒。
3.1.6.1.2
绝干高泡葡萄酒 extra-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为12.1 g/L~17.0g/L (允许差为3.0 g/L) 的高泡葡萄酒。
3.1.6.1.3
干高泡葡萄酒 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为17.1g/L~32.0g/L (允许差为3.0 g/L) 的高泡葡萄酒。
3.1.6.1.4
半干高泡葡萄酒 semi-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为32.1 g/L~50.0g/L 的高泡葡萄酒。
3.1.6.1.5
甜高泡葡萄酒 sweet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大于50.0g/L 的高泡葡萄酒。
3.1.6.2
低泡葡萄酒 semi-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在0.05 MPa~0.34 MPa的起泡葡萄酒。
3.2
特种葡萄酒 special wines
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3.2.1
利口葡萄酒 liqueur wines
由葡萄生成总酒度为12%(体积分数)以上的葡萄酒中,加入葡萄白兰地、食用酒精或葡萄酒精以 及葡萄汁、浓缩葡萄汁、含焦糖葡萄汁、白砂糖等,使其终产品酒精度为15.0%~22.0%(体积分数)的 葡萄酒。
3.2.2
葡萄汽酒 carbonated wines
酒中所含二氧化碳是部分或全部由人工添加的,具有同起泡葡萄酒类似物理特性的葡萄酒。
3.2.3
冰葡萄酒 icewines
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一7℃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 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3.2.4
贵腐葡萄酒 noble rot wines
在葡萄的成熟后期,葡萄果实感染了灰绿葡萄孢,使果实的成分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用这种葡萄酿
GB 15037—2006
制而成的葡萄酒。
3.2.5
产膜葡萄酒 flor or film wines
葡萄汁经过全部酒精发酵,在酒的自由表面产生一层典型的酵母膜后,可加入葡萄白兰地、葡萄酒 精或食用酒精,所含酒精度等于或大于15.0%(体积分数)的葡萄酒。
3.2.6
加香葡萄酒 flavoured wines
以葡萄酒为酒基,经浸泡芳香植物或加入芳香植物的浸出液(或馏出液)而制成的葡萄酒。 3.2.7
低醇葡萄酒 low alcohol wines
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采用特种工艺加工而成的、酒精度为1.0%~7.0%(体积 分数)的葡萄酒。
3.2.8
脱醇葡萄酒 non-alcohol wines
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采用特种工艺加工而成的、酒精度为0.5%~1.0%(体积 分数)的葡萄酒。
3.2.9
山葡萄酒 V.amurensis wines
采用鲜山葡萄(包括毛葡萄、刺葡萄、秋葡萄等野生葡萄)或山葡萄汁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 的葡萄酒。
3.3
年份葡萄酒 vintage wines
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3.4
品种葡萄酒 varietal wines
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体积分数)。
3.5
产地葡萄酒 origional wines
用所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注:所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4 产品分类
4.1 按色泽分类
4.1.1 白葡萄酒。
4.1.2 桃红葡萄酒。
4.1.3 红葡萄酒。
4.2 按含糖量分类
4.2.1 干葡萄酒。
4.2.2 半干葡萄酒。
4.2.3 半甜葡萄酒。
4.2.4 甜葡萄酒。
4.3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
4.3.1 平静葡萄酒。
GB 15037—2006
4.3.2 起泡葡萄酒。
4.3.2.1 高泡葡萄酒。
4.3.2.2 低泡葡萄酒。
5 要求
5.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