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GB/T 10781.9—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 9 部分:芝麻香型白酒
前 言
GB/T 10781《白酒质量要求》拟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
— — 第3 部分:米香型白酒;
…………
— — 第9 部分:芝麻香型白酒;
······
本部分为 GB/T10781 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本部分与GB/T 20824—2007 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修改了芝麻香型白酒的定义(见3.1;2007年版的3.1);
——增加了堆积的术语和定义(见3.2);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理化指标项目:乳酸乙酯(见5.2);删除了3-甲硫基丙醇(见2007年版的5.2);部分理化
指标按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包括一年)内和大于一年分别进行要求(见5.2);
——删除了卫生要求(见2007年版的5.3);
——增加了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A);
——增加了白酒中乙酸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B)。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 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邢宪卿、来安贵、钟其顶、赵纪文、高传强、张彬、姚元滋、管桂坤、田庆贞、孟镇、
吕志远、高洪波、赵德义、张锋国、张温清、郝传发、李跃、万自然。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0824—2007。
引 言
酯和有机酸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质。在自然条件下,有机酸和醇与酯发生可逆的转化反
应,在一定时间内,有利于产品质量风格趋于稳定协调。
本部分在修订过程中,遵循浓酱兼香型白酒产品中酸酯变化的客观规律,对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
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
白酒质量要求
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
1 范围
GB/T10781 的本部分规定了浓酱兼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浓酱兼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T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GB/T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浓酱兼香型白酒 nongjiangjianxiangxing baijiu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一种或多种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或分型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 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浓香兼酱香风格
的白酒。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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