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质量要求 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10781.8—2021 PDF文件
前 言
GB/T10781《 白酒质量要求》拟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 — 第2 部分:清香型白酒;
— — 第3 部分:米香型白酒;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
——第5部分:豉香型白酒;
— — 第6 部分:凤香型白酒;
— — 第7 部分:特香型白酒;
——第8 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
— — 第9 部分:芝麻香型白酒;
——第10部分:老白干香型白酒,
——第11 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 ………
本部分为 GB/T10781 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 23547—2009《浓酱兼香型白酒》,本部分与 GB/T 23547—2009 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更改了浓酱兼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
——增加了引言;
——修改了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定义;
——删除了产品分类;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要求;理化指标增加了酸酯总量和己酸十己酸乙酯,删除了正丙醇;部分理化指标
按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进行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 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钦祥、熊小毛、宋全厚、张国强、杨团园、孟镇、张嘉鑫、郭新光、蒋英丽、周新虎、
张锋国、刘念。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3547—2009。
GB/T 10781.8—2021
引 言
酯和有机酸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质。在自然条件下,有机酸和醇与酯发生可逆的转化反
应,在一定时间内,有利于产品质量风格趋于稳定协调。
本部分在修订过程中,遵循浓酱兼香型白酒产品中酸酯变化的客观规律,对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
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
白酒质量要求
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
1 范围
GB/T10781 的本部分规定了浓酱兼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浓酱兼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T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GB/T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浓酱兼香型白酒 nongjiangjianxiangxing baijiu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一种或多种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或分型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 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浓香兼酱香风格
的白酒。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未完,完整请查看 片头PDF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