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江西高院公布了一起案例,一男子网购37瓶进口酒发现酒里非法添加了金箔,以此为由要求退款并赔偿。商家退回货款之外,被判赔偿一万元。
2022年4月,叶某在某淘宝店铺下单购买了37瓶进口酒,总价为20350元。收到货后,叶某查询到酒里非法添加了金箔。
2022年5月,叶某以该酒违法添加金箔为由向该店铺主张赔偿,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2022年8月,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店铺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后双方签订《协议书》,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但叶某只收到了该店铺支付的退回酒品钱,未收到《协议书》约定的10000元。
2023年4月,叶某再次将该店铺诉至法院。后该店铺以没有正式结案为由,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买卖合同。
另查,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全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基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书》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反诉原告)某店铺在和叶某签订《协议书》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10000元款项,属于违约行为。且该店铺作为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反诉原告)某店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叶某支付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