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润州法院判处一起以相亲交友为名的诈骗案,蒋某某等6人设“酒托局”骗得被害人共计4万余元。
据了解,该案涉及蒋某某(男)、蒋某某(女)、陈某、何某某、阳某及同案犯何某(另案处理)。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该6人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某镇的音乐烧烤吧“设局”,欺骗被害人高价“消费”廉价酒水,实施诈骗活动。
其中,何某负责提供经营场所、低价酒水小吃及收款二维码;何某和蒋某某(男)负责联系键盘手获取男性被害人身份信息,并招揽酒托女、安排酒托女与被害人见面;蒋某某(女)作为酒托女,负责将被害人带入特定店铺并点单消费;陈某作为服务员,负责提供消费单、向被害人收款,控制现场确保同时只有一名被害人在店内消费;阳某和何某某负责在店外围望风……事后6人按约定好的分成。
案涉期间,6人团伙共实施诈骗8起,合计骗得人民币4万余元。
润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男)、蒋某某(女)、陈某、何某某、阳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蒋某某(男)主动退出部分赃款,被告人蒋某某(女)主动退出剩余全部涉案赃款,酌情可从轻处罚。
最终以诈骗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已退出的赃款依法发还相应被害人。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要有一定的辨别意识和法律意识。特别是当网友主动提出见面时,要慎重核查身份,警惕高价消费,在发现不正常消费时可以要求离开,并坚持要求“谁点的东西谁付款”。一旦发现被骗后要妥善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润法萱 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