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的注意了!
近期广西抽检41批次酒类食品
有3批次样品不合格
8月20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品41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其中,一款保健酒酒精度不足,另外一家酒企则再次被检出使用甜味剂。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此次被抽检的白酒产地均为广西,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是酒精度和违规添加甜味剂。
其中,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灵川县松泉酒厂生产的“雄鞭雄睾酒”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酒精度,检验结果为34.7%vol和34.8%vol,标准值均为38±1.0%vol。
据一名白酒生产业内人士介绍,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有可能是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此外,横县板路惠民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醇”,不合格项目为:三氯蔗糖,检验结果为0.0224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记者注意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已不止一次被检出使用甜味剂。今年7月,该公司的“长寿老酒”也被检出三氯蔗糖。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
桂林、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钦州、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