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抽检食品安全,4款酒类产品酒精度不达标

   2020-08-12 新京报中华酒网133860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记者 郑明珠)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19

新京报讯(记者 郑明珠)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19类食品55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涉及4款酒类产品的酒精度不达标,分别是先忠1号(白酒),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油城珍酩)和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杉林珍藏),标称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酒。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公告显示,监利县先忠粮酒厂生产的先忠1号(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石化江汉石油生态农业发展潜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庄生产的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油城珍酩)和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杉林珍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另外,潜江市广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商平价超市油城店销售的标称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在不合格项目的知识普及中,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称,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荆州、荆门、咸宁、仙桃、潜江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并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京报记者 郑明珠 图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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