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郑明珠)7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古宋酒业1批次蓝青花酒和1批次封坛原浆酒的酒精度不合格。
通告称,中牟县姚家镇慧玲烟酒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蓝青花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2.6%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该烟酒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封坛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3.8%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均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普及不合格项目的知识时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记者致电古宋酒业,对方称相关产品已召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新京报见习记者 郑明珠 图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