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7年第4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将于2017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
海沧局工作人员介绍,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GB2761中规定了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GB2762中规定了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化学污染物限量要求。二者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均属强制执行的标准。
据悉,此次GB 2761及GB 2762两项污染物通用标准的修订,主要新增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新增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删除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此外,结合GB 2761-2011及GB 2762-2012发布实施后遇到的一些问题,兼顾与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对上述两项标准文本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需特别关注的是,此次GB 2761标准的修订新增了葡萄酒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指标为2.0μg/kg。赭曲霉毒素A是一种有毒的真菌代谢产物,欧洲食品赭曲霉毒素A风险评估报告曾指出,人类摄入赭曲霉毒素A主要来自谷物,其次是葡萄酒和咖啡等。
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酒类进口企业,应及时向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传达我国标准新要求,加强进口葡萄酒安全自控,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