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伟大世所公认。作者曹雪芹也因此书举世皆知。据称他“十载批阅,增删五次”,到死也没能写完(流传到今的是红楼梦前八十回加上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但也有说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只是结局没能流传下来,这个小红猴不做讨论,自有红学家公论)。
曹雪芹能写出这样一部巨作,和他本身的经历是离不开的。他出生在世家大族。
他的曾祖母是康熙帝的乳母。清代皇子是不能和亲生母亲在一起的,生下来就会被抱到阿哥所教养,据说这样是为了让皇子们保持勇敢和坚韧,避免亲妈溺爱。所以作为康熙的乳母,受到的尊重有多大就不赘述了。
他的祖父叫曹寅,是康熙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担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史。一个是给皇家御供丝织品的,一个是富得流油的盐商。这两样搁哪样说出去不是非富即贵,富可敌国?何况曹家祖孙三代担任江宁织造长达五十八年。可谓是名门中的名门,望族中的望族。
从小见识广博,曹雪芹才能将《红楼梦》写得那样细致,那样全面。《红楼梦》涉及到的文化非常多,红学中分得也很细,这里我们只聊酒。
《红楼梦》中写了无数的酒,曹雪芹本身也是个嗜酒之人。
他出身高贵,故而生性高傲,但又嗜酒健谈。当时他已经家道中落了,在官学馆里当差,在这里认识了一对兄弟,敦敏和敦诚。因为爱好相近,境遇相似,故而相谈甚欢,后来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经常一起饮酒作诗。
有年秋天,曹雪芹到京城探望兄弟俩,正好顺便买东西。晚上就住在敦敏家,但是因为天太冷睡不着觉就醒了。在此时曹雪芹很想喝碗酒暖暖身子,但是主人敦敏还没起身。曹雪芹无奈,本就嗜酒如命的他更睡不着了。就干脆起来了。
然后遇到了来找哥哥的敦诚。两人一拍即合,一起到附近的酒馆里喝酒去。
结果两人都忘了带钱。怎么办呢不能吃霸王餐啊!
就在此时,敦诚解下了腰间配刀对曹雪芹说:“这是家传之宝,皇帝赏的,但是现在对我兄弟俩也没用了。不如卖了换酒钱!”曹雪芹听了连说“痛快!痛快!”
两人喝得很尽兴,还乘着酒兴做了诗。可惜雪芹的诗未能流传,倒是敦诚的诗流传了下来。就叫《佩刀质酒歌》。
此诗有题记曰:“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槐园指的就是敦敏的家。还用四个字形容曹雪芹的嗜酒“酒渴如狂”。
曹雪芹后半生穷困潦倒,靠卖画为生。挣到的钱,除了贴补家用,基本上都拿来买酒了。
据说他喜欢在庙前和人聊天,渐渐地在那一带聊出了名声。听他谈天的人有时候就会请他喝酒。他的好友裕端就曾描写过:“又闻其常做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唯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可见曹雪芹有多爱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