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2019年5月,袁仁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袁仁国涉嫌受贿案,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文章中写道,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查处的一系列案件中,以袁仁国案表现最为典型、问题最为突出、影响最为恶劣。
该文章报道,除自己收钱外,袁仁国还放任家人、亲戚及身边人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其妻子、儿女、堂弟、远房侄子等,甚至家中保姆、司机,都在袁仁国的帮助下以酒谋私获得巨额利益。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袁仁国打算帮助弟弟调入药监系统工作,就给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专卖店。
调查发现,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文章中称,在贵州省集中开展的两轮自查清理中,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共有392人填报有或曾经有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等情况。茅台集团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离退休人员中连续开展4轮自查清理,其中275名管理人员及员工填报个人参与或曾经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某某利用职权帮助袁仁国亲属逃避处罚,获得茅台酒经营权后,甚至辞去检察长职务,当起“酒贩子”。
专项整治期间,贵州省共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167起、处理1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
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微发转发了名为《贵州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的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王新民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代江兵的上述署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