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仁怀市人民法院获悉:当地某企业拖欠银行400多万元后,老板一度焦头烂额,四处躲债,但最近债主同意其用库存的百吨酱香白酒抵债。据了解,让欠债人“以酒抵债”,在当地法院执行过程中,已不是第一次。
王某和儿子王某某在仁怀市经营着一家酒企。2014年,他们以企业的名义,向一家商业银行贷款480万元。由于无法及时还债,他们被告上法院,双方约定新的清欠时间后,却依然无法按期还债。
2017年4月,仁怀市人民法院根据银行方面申请,决定对王某父子采取强制执行。后来,这对父子将库存的100多吨酱香白酒,交给法院封存,用于拍卖还债。
今年3月28日,在经过两次流拍后,被拖欠债务的商业银行,经过研究,根据法院委托评估结果和建议,决定直接接收这批白酒,冲抵王某父子480万元的债务及利息。
“以酒抵债”的案例,在仁怀市人民法院的案件执行中,已不是首例,单笔最大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且被执行对象也不限于酒企。仁怀酱香白酒被一些投资者视为“具有金融属性的产品”。因此,即便是在民间处置债务纠纷过程中,用酒抵债的案例,也常有发生。(记者 黄黔华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