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前,合肥市消费者吴先生花了35580元买了2箱茅台、3箱五粮液,准备送人,结果发现这些酒的口感不对。后经厂家鉴定,吴先生购买的这些白酒全是侵权假冒白酒,经肥西县市场监管局调解,3月12日,商家不仅退还35580元购酒款外,又分批赔偿消费者12万元。
今年1月16日,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接到吴某投诉,称其在上派镇包公路某商店购买的茅台白酒口感异常,怀疑是假冒白酒。该投诉人共计购买2箱茅台,3箱五粮液,商品价值35580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茅台酒厂集团和五粮液集团驻合肥打假办工作人员。经鉴定上述白酒均为侵犯该公司商标专用权商品。
鉴于该案件涉案金额大,调解难度较高。县市场监管局城西所执法人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立即着手调查并组织调解。该经营户于1月29日退还消费者吴某购物款35580元,但对于赔偿问题,因分歧较大,双方一直难以达成一致。执法人员认真调取研判证据材料后,认定经营户该行为构成欺诈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增加赔偿金额。最终,在执法人员反复调解下,双方于2019年2月27日达成协议,经营者同意分批赔偿消费者吴某人民币120000元。对于该经营户的违法行为,肥西县市场监管局将另案查处。(何超 周贵娟 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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