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6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中,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2类食品187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酒类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抽检了调味品3批次、饮料6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饼干3批次、罐头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酒类12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保健食品8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餐饮食品3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4批次、冷冻饮品12批次、食品添加剂9批次、速冻食品33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6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酒类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在西宁城西天乐食品商店抽检了标称为辉县市宠翔酒厂生产的小杂粮浓香型白酒,检出酒精度21.9%vol,标准规定41~43%vol。检验机构为: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